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时间:2016-03-29





  3月28日,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发改委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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