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就两部广告管理规章征求意见


作者:李春    时间:2015-07-14





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和《关于〈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就这两部部门规章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将自9月1日起施行。新《广告法》丰富了执法手段,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家工商总局按照新《广告法》的要求,加快配套广告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和清理废止工作,确保新法落地生根。

公告指出,社会公众对上述两个征求意见稿有反馈意见,可以通过4种途径和方式提出:一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二是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侧“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三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邮编:100820)。四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gsgl@saic.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家工商总局年内还将修订或出台《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两部规章,并将适时报总局局务会审议或出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定。(记者 李春)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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