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方案出台


时间:2015-06-01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第一批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首批试点将在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社会资本退出机制等5个方面进行探索,并力争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完善相关政策。

  《工作方案》明确,第一批试点将主要在以下5个方面进行探索:探索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总结不同类型项目适宜的投融资模式;探索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投资经营主体,积极引入信誉好、有实力、管理能力强的投资主体参与试点项目建设运营;探索完善政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投资、产品定价、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政策,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政府加强对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服务和监管的方式方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探索社会资本退出机制,政府与投资经营主体签订协议时,要考虑社会资本退出的应对措施,确保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安全运行,维护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

  《工作方案》还提出,要加强对试点的支持政策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投资支持力度,创新项目产品定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将建立对口指导工作机制,定期深入试点项目跟踪调研,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推动试点取得实效。

  据了解,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确定,黑龙江奋斗水库、浙江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安徽江巷水库、福建上白石水库、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湖南莽山水库、重庆观景口水库、四川李家岩水库、四川大桥水库灌区二期、贵州马岭水利枢纽、甘肃引洮供水二期工程、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等12个项目为第一批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项目。

来源: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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