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抓住有利时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实现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意见》提出,要坚持“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注重实效、互利共赢,积极稳妥、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将与我国装备和产能契合度高、合作愿望强烈、合作条件和基础好的发展中国家作为重点国别,并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意见》明确,要加强境外资源开发,推动化工重点领域境外投资。充分发挥国内技术和产能优势,在市场需求大、资源条件好的发展中国家,加强资源开发和产业投资,建设石化、化肥、农药、轮胎、煤化工等生产线。以满足当地市场需求为重点,开展化工下游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建设绿色生产基地,带动国内成套设备出口。
《意见》还提出,要加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石油装备、机床工具等制造企业的市场开拓力度,完善全球业务网络,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来源:中国石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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