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琼)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海洋工程装备(平台类)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自2月1日起实施。《规范条件》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海洋工程装备行业管理,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引导海洋工程装备生产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规范条件》中的海洋工程装备(平台类)(以下简称“海工平台”)是指海上移动式作业与生产装备与设施。国家将对符合该规范条件的海工平台生产企业实行公告管理,列入公告的企业名单将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
《规范条件》从基本条件,技术创新与质量控制,项目管理,设施与设备,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对申请列入公告的企业提出要求。其中,在基本条件方面,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业、专属的海工平台生产设施等。在技术创新与质量控制方面,企业要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拥有具备研发和设计能力的设计团队等。在项目管理方面,《规范条件》要求企业具有海工平台项目管理体系,具备与海工平台建造技术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和信息集成能力等。在设施与设备方面,应具备与所建造海工平台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等。在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方面,要求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
《规范条件》明确,工信部负责海工平台生产企业规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工程装备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海工平台生产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对所属海工平台生产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工信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依据《规范条件》制定相应的评审细则,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审查、公示和公告。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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