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有形市场分会秘书长王宏昌表示:“新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修订细则基本已经确定,近期就会在商务部官网上进行公示。修订后最大的变化就是名称中不再有‘品牌’二字,但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核心——授权制度依然会保留。”
据悉,此番细则修订主要集中于限制汽车企业权力、保护经销商权益方面,新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也将针对汽车企业的强制压库、车型搭售等行为予以禁止,给予经销商更多的话语权。但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授权制度的保留意味着,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改变的只是“细枝末节”,其在近10年来所导致的汽车企业占据强势地位的情况不会发生根本上的改变。
然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汽车与经销商之间的矛盾已经近于“白热化”,甚至会发生经销商“抱团”拒绝进货的情况。由此看来,《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修订虽然是大势所趋。
授权制度不变
自今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来,有关《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将被修订的消息就不断传出。9月,商务部组织相关人士召开了3次座谈会,就修订细则征询意见,更加证实了这一说法。由此,10年不变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终于有所“松动”,期盼多年的经销商更是看到了“曙光”:希望导致汽车企业、经销商间不平等地位的品牌授权经营制度能够就此终结。
然而,多方考量之后,商务部似乎选择了一种折衷的方式来修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即去“品牌”留“授权”。
“目前所得到的消息是,修订后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将更名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预计12月会在商务部网站上进行公示。”王宏昌表示,新《办法》在细则上变化较多,但授权制度仍将作为核心条款保留。
此外,为了顺应市场化改革大势,进一步加强汽车产业的市场化程度,新《办法》将加大对汽车企业的限制,在规避垄断行为之余,也能缓经销商与汽车厂商之间愈演愈烈的冲突和矛盾。
据悉,新《办法》不仅对授权制度予以更明确的界定,还重新制定了包括品牌供应商设立和品牌经销商设立等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场。而为了保证《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的实施,新《办法》还规定,汽车企业不得限定经销商只能销售单一品牌。这意味着,经销商可以经营多个品牌,但前提是仍要达到品牌供应商的设立标准并得到厂家授权。
此外,为了改善汽车企业之间的不平等地位,新《办法》还增加了针对汽车企业行为和责任的规定。除了建店标准、强制性压库和搭售等不平等条款将被废除外,新《办法》还将建立经销商退出机制,规定汽车企业不能无故取消对经销商的授权,否则就要回购经销商的库存并赔偿经销商的相关投入。
业内认为,尽管新《办法》给予了经销商更多的权力,并对汽车企业的强势行为加以限制,但在“维权”多年的经销商看来,即使取消了对销售单一品牌的限定,在授权制度下,能否实现多品牌经营仍要“看汽车企业的脸色”。
10年缠斗
在《办法》出台之前,汽车企业与经销商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强弱之分。彼时中国汽车市场正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两大阵营的“势力”也随着市场情况此消彼长。而在2004年之后,中国汽车市场逐渐进入了爆发式增长阶段,为了抑制市场乱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由于《办法》主要是通过汽车企业来管理终端市场,使得包括经营预测、网点布局方案、网络建设进度及建店、软件和硬件、售后服务标准等在内的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规划均由汽车企业掌控,形势从此“一边倒”。
也正是因为这样,《办法》从出台伊始就受到了经销商的强烈反对,正式实施之后,也被不断“上书”要求修订。10年来,经销商多次联合“维权”,《办法》也数次传出修订的消息,但却都“无疾而终”。
在业内人士看来,经销商们的屡败屡战也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了政策改革,《公告》的发布以及《办法》的修改都与此不无关系。而在汽车产业反垄断成为常态之后,蛛丝马迹都指向《办法》,更是加速了政策的修订和完善,以顺应市场化改革的大势所趋。
格局亟须重塑
数据显示,今年10月,汽车经销商库存预警指数高达55.0%,比9月上升了9.2个百分点,处于警戒线(50%)水平之上。经销商普遍认为今年经营压力较大,而临近年终,汽车企业为了完成销量目标,又要“例行”压库,可谓雪上加霜。
北京百得利集团董事长周小波表示,目前国内超过60%的经销商处于亏损或收支平衡阶段,最大的问题就是来自于库存,而汽车企业对销量和市场占有率的追求是导致库存加大的主要原因。
业内认为,压库只是汽车企业众多强势表现之一,而汽车企业之所以强势,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来源于《办法》。此次《办法》修订虽然会对这些方面有所限制,但其核心授权制度仍存,汽车企业的强势地位也就不会有所动摇。
尽管如此,在分析人士看来,是否保留授权制度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也是一种两难的选择。如果取消授权,则意味着经销商将获得极大的自由,市场化程度也会因此加强,但与此同时,由于汽车企业对终端市场规范作用的缺失,10年前的混乱局面再现几乎是在所难免。这是《办法》短期内不可能被全盘推翻的根源所在。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保留授权制度很难从根本上改善汽车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双方的“战争”仍将持续。以目前的形势来看,经销商已经不堪重负,当前的行业格局也面临着“崩盘”的危险,亟须重塑。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长沈进军表示:“经销商现在正面临着生存危机。汽车企业对市场预期过高,产能释放过度,导致流通环节库存高企,价格战时有爆发,经销商销售和盈利水平下降。这些问题已经制约了中国汽车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中国汽车市场已经进入了转型期,此时如何建立新型的汽车企业与经销商关系,是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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