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国土资源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国土资源部将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缩小划拨供地范围。
国土资源部日前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目标:一是建设用地总量得到严格控制,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战略,努力实现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用地面积下降80%,城市新区平均容积率比现城区提高30%以上;二是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实施土地空间引导和布局优化战略,完成全国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三是土地存量挖潜和综合整治取得明显进展,实施土地内涵挖潜和整治再开发战略,“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75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整治900万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300万亩,土地批后供应率、实际利用率明显提高;四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更加完善,机制更加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省、模范县市.
《指导意见》强调,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细化原划拨土地利用政策,加快推进原划拨土地入市交易和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要素市场周转率和利用效率。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优化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结构比例。(王健生)
来源: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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