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鼓励各地积极创新乡村产业振兴模式,福建省财政创新投入方式,通过奖补结合,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示范村建设。今年支持打造108个乡村产业振兴示范村,省级补助资金1.88亿元已于日前下达。
一方面,按照每个200万元标准对示范村给予补助,通过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以及项目建设。另一方面,为鼓励示范村带动其他“弱村”共同发展,对其每带动一个村,额外奖励3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项目合作投入资金,由项目村共同受益。通过资金支持和项目实施,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增长机制,培育乡村产业振兴的示范样板。(记者 王永珍)
转自: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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