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工信厅了解到,日前,新《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印发实施,原《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原有创新中心试点单位纳入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继续按照创建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创建。
据了解,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由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研发能力、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单位牵头,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的创新平台。
新《管理办法》明确了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遵循“唯一性、开放性、独立性、公开性、前瞻性、持续性”的原则,按照“一个中心一个方案”的工作思路,“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突出市场运作、实效评估。(记者 林侃)
转自: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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