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经省政府批准,福州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日前印发通知,设立首期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开拓市场。
贷款重点支持制造业、科技、外贸、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行业(领域),以及首贷户和无抵质押贷款。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单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不超过300万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倾斜。
省财政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1%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记者 欧阳进权)
转自: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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