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创新产业支持政策、加强规划协同引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等18项任务分工,并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
福建省要求,落实好现有相关用地政策,保障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快递物流项目,用地指标予以倾斜,并在用地审批、土地登记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提高审批效率;其中,对列入省级及以上的重点快递物流项目,用地指标由省里统筹保障;其他快递物流项目由地市统筹安排。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和现有厂房发展快递物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允许快递企业通过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对快递物流建设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入驻符合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的快递企业的物流项目用地、为生产配套的快递仓储物流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记者 齐培松)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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