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环保厅编制了《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显示,广东将排查摸清全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底数,并按照停产关闭、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
方案明确,“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指的是不符合国家或广东省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不能稳定达到排放标准,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场所)。广东省环保厅表示,全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清理整治数量与实际情况和目标相比仍差距较大,部分地市政府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底数不清、力度不强,致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成效甚微。
方案要求,广东今年重点整治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各地要按照停产关闭、整合搬迁、整改提升三种方式分类制定处置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按时向省直对应责任部门备案,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百川)
转自:中国化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