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贵州省工商局出台8条措施,支持电子商务业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
简化流程,促进网络经营主体发展。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电子商务经营者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
加大服务指导力度,支持网络经营主体做强做大,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构建现代企业营销体系。
扶持电商微型企业,鼓励就业创业。支持微型企业开设网店,促进企业创新流通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
创建自主品牌,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导优势产业和特色市场实施“互联网+商标”战略,创建自主品牌。
加快电商信用体系建设,对电子商务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指导“亮照经营”,积极倡导商业文明。
加强电子商务协会业务指导,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指导贵州省电子商务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建立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行业规范机制。
加强监管执法,促进电子商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实施“以网管网、科学管网”,进一步强化网站检查,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执法效能。
加强网络消费维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指导督促网络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措施,及时解决网购消费纠纷。(卜锐)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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