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粤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获批


时间:2015-09-09





由福建、广东两省发改委和漳州、潮州两市政府联合上报的《关于审批闽粤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的请示》,近日已正式获得两省政府的批复。

两省政府在批复中称,要努力把闽粤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打造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东部沿海地区省际合作试验区、闽粤台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区、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合作示范区和区域生态文明共建先行区,为进一步拓展两省合作探索积累经验和提供实践示范。

批复同意将合作区范围划分为概念区、核心区和启动区。其中,概念区涵盖饶平、诏安两县全域;核心区以饶平、诏安交界为中轴,沿厦深高铁、国道G324线及沿海岸线连片分布,可供开发建设用地约300平方公里;启动区总面积为34.5平方公里,其中诏安、饶平片区面积分别约为17.26平方公里和17.25平方公里。

据悉,合作区将积极探索创新跨省合作的机制体制,建立省级决策协调机制、市级建设发展协调机制和合作区管理机构的三级组织机制和管理架构,采取“企业主体、混合经营、联动招商、利益共享”的开发建设模式,提高开发实效,力争到2030年全面实现合作区发展目标。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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