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海市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研究上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出发点和主要任务,将上海建成国际航运中心也是“海运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实施方案》立足上海作为“海运强国”战略实施前沿阵地的特点,结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从完善港航物流体系、发展航运服务产业、推动海运业改革创新、完善海运业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0项措施。
会议强调,要促进海运业发展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紧密结合,抓紧推进落实《实施方案》。通过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进一步探索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体制机制建设,加快“中转集拼”等特色业务发展。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研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负担的举措,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记者 白庆虹)
来源: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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