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今年(含2015年至2016年采暖季)将推广使用洁净型煤700万吨,其中城市(城中村)及周边100万吨,乡村600万吨。廊坊市、沧州市将全面完成散煤替代,唐山市、保定市力争完成散煤替代。河北省发改委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就此进行了部署。
按照国家要求,到2017年底,对民用燃煤实现全替代,其中洁净型煤替代90%以上,其余部分由无烟煤、兰炭等清洁煤替代。环保部将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六市(2+4)确定为京津冀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重点区域,提出更为严格的治理要求。
在型煤保供体系建设方面,通知明确,力争今年8月底前,河北省105个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年生产能力达到1500万吨以上,实际保供能力达到700万吨以上,同时年内力争再确定50个洁净型煤建设项目。今年项目筛选上报和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组织实施。已确定的型煤建设项目中,未动工或进展缓慢,到2015年8月31日仍无法试车运行、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将取消项目建设补贴资格,上报河北省财政厅收回补贴资金或调整企业目录。(张云凌)
来源:中国矿业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