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措施为煤企减负促发展


时间:2015-05-19





  记者从贵州省能源局了解到,贵州省近日出台了30条措施为煤企减负,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

  贵州省明确,全面清理涉煤收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制作明白卡发放至煤矿,企业可根据明白卡拒绝缴纳相关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同时,严禁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和要求捐赠。

  为支持煤矿企业发展,贵州省规定,煤企兼并重组期间,免收煤炭矿业权转让交易服务费,暂缓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参与兼并重组煤矿因矿区范围变化新增的资源,采矿权价款按资源储量分煤种计算并收取,其中,炼焦用煤、优质瘦煤征收标准为6元/吨,其它以3元/吨征收。

  金融方面,贵州省提出,对煤炭行业的信贷支持将保持流量、盘活存量、争取增量、提高质量”,不搞“一刀切”式抽贷。简化、优化采矿权抵押登记备案和注销手续,不将矿业权价款缴纳情况作为前置条件。

  此外,贵州还促进煤电联动,设立煤电联动临时调节奖补专项资金。为缓解煤矿企业资金短缺问题,按照规定,用煤企业支付给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承兑汇票金额不得高于应付价款的30%。

  贵州省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贵州煤炭行业需求持续放缓,价格进一步下滑,一些企业面临全面亏损困境。今年一季度,全省生产原煤3730万吨,同比下降14.84%;销售煤炭3646.8万吨,下降12%。(王新明)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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