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提高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2-04-28





  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广西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广西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负责人称,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提高,加大了税收优惠对中小企业研发投入的反哺,可以有力减轻其研发税收负担,进而调动其研发积极性,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记者 周红梅)


  转自:广西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