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贵州省商务厅发布《“贵” 字号商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通过认定“贵”字号商业机构,进一步提升贵州流通品牌竞争力、影响力,推动贵州特色优势产品出山出海。
办法提出,“贵” 字号商业机构认定是坚持“标准引领、自愿申报、优中择优、动态管理”原则,采取国际通行的合格评定方式,按照统一认定依据、认定规则,面向贵州省商贸流通企业, 以统一标准开展的高品质自愿性流通品牌认定活动。
办法明确,“贵” 字号商业机构应具备主营业务连续经营三年(含)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年营收批发业 1 亿元以上,零售业 5000 万元以上,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营销渠道、质量管控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基本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的企业可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 贵州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企业进行评议, 经公示期间无异议, 将正式认定并向社会公布“贵”字号商业机构名录,授予“贵”字标识使用权、颁发“贵”字号商业机构认定证书。
此外,办法对“贵”字号商业机构动态管理及发展支持作出规定,明确“贵”字号商业机构约谈整改、暂停使用、撤销认定情形;明确将统筹商务发展资金, 支持“贵” 字号商业机构组建商业联盟、建设改造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加强自有品牌和产品研发、 建立产销衔接机制、供应链下沉等。 推动政府及社会相关方采信“贵”字号商业机构认定结果, 协调行业组织、企业等多方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宣传推广活动, 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流通品牌。(记者 谢忠义)
转自:中国商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