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时间:2014-10-22





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公布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落实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意见》指出,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吉林省将分类推进,探索建立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积极支持省内国有资本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动省内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此外,吉林省还将制定出台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创新扶持模式与政策,壮大一批民营企业集团,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等领域遴选一批重大项目,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外资以及各类新型社会资本以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深入推进PPP项目试点。(王川 刘东)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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