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同日出台两文件促进经济和投资增长


时间:2014-08-18





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政府在同日下发了《关于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两份文件,旨在推动当前经济和投资效益的稳步增长,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文件规定,该省将全面清理和规范与项目审批相关的前置要件及其条件,进一步减少和取消前置审批要件,最大限度地下放核准权限、缩小核准范围;全面落实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全力扶持企业发展生产,对有优势、有潜力、有市场的产品,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对新增产能所需流动资金贷款给予支持。同时,辽宁省将紧紧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加强自主创新。

2014年至2015年,辽宁省将新建企业纳入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支持范围,对以自筹资金完成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的企业,按照财政贴息政策纳入财政补助范围。政府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梳理国家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在政策允许、财力可能的范围内,阶段性缓征部分涉企收费项目;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全省将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促进科技创新、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有关优惠政策,加强金融保障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供更加便捷的增信服务,进一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主动性,深入基层、走进企业,直面矛盾和问题,以现场办公等形式,逐个企业、逐个项目开展点对点服务,帮助协调解决投资主体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吴斌)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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