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拟定了《“多规融合”改革试点专题组2014年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部分县(市)为试点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等规划“多规融合”。
目前,由于县(市)规划过多,相互矛盾,存在城乡分割、产城脱节、重城轻乡、用地粗放等一系列问题,不利于规划监管、产城互动和城乡统筹的实现。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较好、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人地关系日益紧张,急需加强规划统筹和管理。同时,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编制实施衔接机制,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规划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同一个城市空间内,多部门的规划引导和控制要求并存,因衔接协调问题导致开发管理混乱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3项工作目标:一是规划创新目标。创新规划编制模式,探索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林业保护利用规划在空间管制方面紧密衔接,建立“多规融合”的规划编制衔接机制。二是平台建设目标。建设服务于“多规融合”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基础数据同平台、监督管理同平台、审批流程同平台。三是制度建设目标。制订“多规融合”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为下一步在全省推广提供技术指导。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了2014年的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分别从“创新规划编制模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和“加大支持指导力度”3方面提出了要求。
此外,《实施方案》还从组织保障和政策资金支持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在组织保障上,将定期召开“多规融合”改革试点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各试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建立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各试点单位之间的对口帮扶机制。督促各试点县(市)由政府牵头开展“多规融合”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定路线图、定工作量、定时间表、定责任人”的要求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在政策资金扶持上,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结合自身职责提出支持“多规融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综合汇总后出台支持文件,调动地方积极性。争取由省财政列支专项资金,支持“多规融合”信息化平台建设。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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