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优惠政策支持重点煤企发展


时间:2014-06-12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按照计划,到2020年,重点煤炭企业原煤产量占全区总产量80%左右,利润额占全区煤炭行业利润总额75%左右,在重点煤炭企业中形成2户至3户亿吨级、6户至7户5000万吨级原煤生产企业。

  内蒙古将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拓宽重点煤炭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重点煤炭企业通过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鼓励非公有制重点煤炭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此外,还鼓励重点煤炭企业控股、参股自治区煤炭外运通道的建设,优先建设矿区铁路专用线和集运站台项目。

  内蒙古将支持重点煤炭企业“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延伸产业链。鼓励重点煤炭企业建设煤化工、低热值煤发电等煤炭转化项目和煤炭分质利用、煤机制造、煤炭物流项目。在重点煤炭企业相关项目建设审批及土地等相关要素供给上,应予以优先保障。

  鼓励重点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其他煤炭企业,支持重点煤炭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其他煤矿,逐步提高煤炭开发生产集中度。按照相关规定优先配置煤炭资源,保障重点煤炭企业持续发展的资源供给。原煤产量超过5000万吨的重点煤炭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多治谨)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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