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


时间:2014-04-23





  本报讯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印发。河北省将以35条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走出一条符合河北实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意见》提出了河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一是发展速度适宜,二是发展质量提高,三是发展方式合理,四是发展体制健全。

  围绕各项目标,河北省将重点实施以下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包括改革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等举措;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包括推进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做大做强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等;强化城镇产业就业支撑,包括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等;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包括发挥城乡规划引领作用、严格建筑质量管理等;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包括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塑造城镇文化特色等;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包括发挥城镇带动作用、加强新农村建设等;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包括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资金保障机制等。(赵建)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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