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引擎蓄力,福建构筑医药产业发展“绿色通道”


时间:2014-04-18





  本报福建讯 近日,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支持新药和医疗器械引进、研发与产业化”、“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等十二条举措,通过政策引擎蓄力,为医药产业发展构筑“绿色通道”。

  福建省将通过对产值首次突破3亿、5亿、10亿元的企业按新增地方税收贡献给予一定奖励,简化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审批程序,补助重点技改项目等,培育龙头企业。

  此外,《通知》提出支持新药和医疗器械引进、研发与产业化,推进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完善医药流通体系建设,加大医药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推进闽台医药产业合作,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医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新药的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一个拳头产品往往就能支撑起一个企业。福建省经信委负责人说:“当前,福建省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一直徘徊在销售额的3%左右,远远低于国外的15%和国内先进企业的8%。”为此,福建省将调动扶持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鼓励企业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力度,支持国内外重大技术成果在省内转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药品种。

  为了更好地培育市场,福建省还将进一步拓展省内市场,同等条件下,福建省本省生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优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福建省还将通过完善医药流通体系建设扩大市场份额。例如在电商领域,福建省就决定用“真金白银”奖励网上销售年交易额首次破亿元的医药企业。(毛样生 蒋守福)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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