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4年能源建设思路出台:规范清洁能源建设


作者:辛清影    时间:2014-03-04





  近日,浙江省2014年能源建设思路出台,主要包括,全面实施清洁能源专项行动计划,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加快推进清洁能源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清洁能源立法和实施工作。

  2014年,该省将全面贯彻《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3~2017)》(浙政发〔2013〕59号),大力实施浙江省清洁能源专项行动计划,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高效利用核电、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外来水电利用水平;争取2013年全省清洁能源利用量达到3700万吨标煤,比2012年增长29%左右。

  在清洁能源建设方面,该省将进一步推进三门核电、秦山方家山核电、仙居抽水蓄能等在建项目以及一批天然气抢建工程建设;确保投产1台核电机组,力争全年建成太阳能光伏发电50万千瓦以上、风电15万千瓦;建成宁波杭州湾等3个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积极总结嘉兴秀洲区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并逐步进行推广;加快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前期研究和建设,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国电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并力争再核准1~2个海上风电项目;继续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

  在清洁能源立法方面,浙江省将继续加快 《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与运行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争取早日审议通过,并继续做好《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记者 辛清影)

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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