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5年,日照将累计建成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
《意见》提出,自今年起,日照市城市规划区内8万平方米以上、县城规划区内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累计建成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以上,每年不低于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其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不低于10%,创建1个省级绿色生态城区,争创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
“十二五”期间,日照市要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788万平方米,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黄海)
来源:中华建筑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