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


时间:2014-01-09





内蒙古与俄罗斯、蒙古国接壤,现有开放口岸16个,是我国实施沿边开放战略的重要前沿。2013年,内蒙古明确提出要抓住国家深入实施沿边开发开放战略的重要机遇,构筑空间布局合理、产业支撑有力、内引外联地位突出、口岸与腹地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通过以点连线、以线扩带,使内蒙古成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沿边开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2012年,内蒙古对蒙古国贸易额为32.6亿美元,是2007年6.8亿美元的4.8倍,对俄贸易额2007年至2012年一直保持在30亿美元左右。内蒙古累计在俄蒙境内投资建设项目160多个,中方协议投资达到了46.9亿美元,投资领域涉及电力、矿产开发、木材加工、农业种植、运输等领域。2012年全区口岸进出境货运量达6729万吨,是2007年3320万吨的2倍;进出境客运量达479.5万人次,比2007年的416万人次增加63.5万人次。全国进出境货运量超千万吨的5个边境陆运口岸中,内蒙古自治区占4个,分别是满洲里、甘其毛都、二连浩特和策克口岸,其中满洲里口岸进出境货运量占全区总量的40%以上。

内蒙古将充分发挥向北开放优势,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用好用活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开发开放战略,重点在8个方面取得突破:

突破一 扩大经贸合作规模

根据内蒙古产业布局和发展现状,以互利共赢为基石,与俄蒙开展务实合作。进一步优化贸易发展方式,实现边境贸易、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旅游贸易协调发展,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相互促进。

进一步优化商品结构,依托沿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加快出口基地建设,扩大高新技术、机电和特色产品出口;加快进口基地建设,实现进口俄蒙资源就地加工,培育进口资源主导产业。

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在口岸城镇建设面向俄蒙市场的特色商品集散中心,鼓励企业在俄蒙建设产品展示中心、批发市场和营销网络。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和特殊的政策大力发展边民互市贸易和边境旅游贸易,搞活流通,繁荣市场。同时,要积极组织内蒙古企业参加蒙古国、俄罗斯重点城市举办的各类展洽活动,精心组织面向蒙古国、俄罗斯和服务内地省市的二连浩特经贸合作洽谈会和海拉尔经贸合作洽谈会,努力打造我国与俄罗斯、蒙古国开展经贸合作洽谈的知名展会品牌。

突破二 加强合作园区建设

继续推动在俄罗斯、蒙古国境内建设经济合作园区,培育带动力强的产业聚集区,推动我国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在园区内建立生产加工基地,构建内蒙古与俄罗斯、蒙古国深化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

同时,鼓励俄罗斯、蒙古国企业在内蒙古沿边地区建立跨境能源资源深加工基地和俄蒙特色产品生产基地,拉动沿边地区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加快推进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积极争取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早日获批,在条件成熟基础上适时启动二连浩特自贸区建设,把满洲里和二连浩特打造成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

突破三 加强沿边基础设施建设

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大沿边地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推进沿边与腹地基础设施的对接和互补,提高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支撑能力。

围绕口岸开放整体布局,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构建通关信息平台,推进口岸现代化和信息化。

加快铁路、公路和航空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依托沿边区域铁路为核心的连接俄蒙的铁路网络;以支线机场为核心的连接俄蒙与周边腹地的航空网络;以口岸跨境铁路、公路运输通道为核心的口岸便捷通道。加快信息通迅设施建设,扩容互联网出口宽带,扩充与俄罗斯、蒙古国的通道容量,提高沿边地区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突破四 完善口岸功能定位

继续抓好现有边境经济合作区等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争取在有条件的沿边地区和区域中心城市设立综合保税区。进一步明确各口岸功能定位,从实际出发,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沿边经济带。

以策克、甘其毛都和满都拉口岸为重点,建设对蒙能源资源战略通道、加工和储备基地;分别以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阿尔山口岸和满洲里、黑山头、室韦口岸为重点,打造面向蒙古国和俄罗斯的集商贸流通、综合加工、国际物流、跨境旅游、人文交流为一体的经济合作主示范区。

突破五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

提高口岸地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有利于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沿边开放经济带的构建与完善。推进口岸和沿边地区城镇化建设。以城镇建设为重点、培育产业为前提,尽快将满洲里、二连浩特发展为主体功能完善的中小城市,在其他边境旗(市)中遴选条件较好的地区打造独具特色的沿边小城镇。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提高商贸、物流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配置能力,建设内外贸、贸工农和城乡一体化商贸流通体系,扶持边境贸易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地方性金融机构在沿边地带和口岸城镇布点,改善当地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及周边省区的旅游合作,共同培育精品旅游路线,增强外向型旅游经济功能。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扶持非公经济的各类政策措施,引导非公经济积极参与向北开放桥头堡和沿边开放经济带建设,为沿边开放增添活力。

突破六 促进与区内外腹地经济的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沿边经济带的比较优势,有效借助沿黄沿线经济带等腹地核心区域经济较发达、要素集聚程度较高等优势,加强沿边与腹地在多方面、多领域的密切合作,推动腹地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向沿边延伸,加快形成优势互补、有效衔接、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统筹规划沿边与腹地进口资源、旅游资源和物流资源,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加速推进沿边口岸、城镇与腹地连接通道建设,实施大通关工程,为腹地进出口货物运输创造便捷条件。加快建立与京津冀、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国内其他相邻重要经济区域的常态、长效的合作模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合协作,实现强强联合,共同打造跨区域、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

引导周边地区和国内其他发达地区企业到内蒙古沿边地区投资兴业,促进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在人才、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形成各类经济要素在沿边经济带聚集整合、辐射扩散的局面。

突破七 巩固和发展睦邻友好关系

认真贯彻落实《中俄关于合作共赢、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和《中蒙战略伙伴关系中长期发展纲要》,依托于中俄、中蒙之间强大的经济互补优势和广阔的市场空间,深化内蒙古与俄罗斯、蒙古国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的协调机制,争取把内蒙古桥头堡和经济带建设和毗邻地区基础设施完善等重大事宜列入中俄、中蒙国家元首会谈议题。

积极推动俄罗斯、蒙古国在内蒙古重点合作交流地区设立领事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与俄罗斯、蒙古国地方之间的交流合作创造更为便捷的条件。

继续创新地方政府会晤机制,加强内蒙古沿边各盟市地方政府与俄蒙边境相应地区的互访交流,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经贸、教育、旅游、文化、科技、农业合作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促进内蒙古与俄罗斯、蒙古国毗邻地区建立和平安定、睦邻友好、合作开发、共同发展的关系。

突破八 加强宏观指导与政策扶持

要按照我国加快沿边开发开放战略的总体部署与要求,结合内蒙古实际,进一步完善《内蒙古建设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和沿边经济带规划》(2013-2020年)和《内蒙古沿边开发开放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在资金、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为桥头堡和经济带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重点做好口岸发展规划与内蒙古“十二五”发展规划、沿边开发开放产业发展规划的有机衔接,重点支持边境地区根据各自优势,充分利用与俄罗斯、蒙古国的经济互补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培育主导产业,实现产业兴边、产业富民。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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