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4个出口农产品基地晋升为“国家级”


作者:欧志葵    时间:2014-01-06





中山市供港澳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东莞市石碣镇供港澳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台山市出口鳗鱼质量安全示范区、湛江市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获批,成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得上述消息。据介绍,为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发挥示范区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的引领作用,国家质检总局经考核,在全国批准了144个示范区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其中广东有4个入围,入围者将可获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

  据介绍,获得国家级示范区将可获得一些“便利”,包括简化备案注册程序,原料种植场、养殖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申请备案或注册登记的,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可直接给予备案或注册登记;优先对外推荐注册。国家级示范区内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符合要求的,优先对外推荐获得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卫生注册。在通关时,国家级示范区可获境外通关便利。同时,检验检疫机构还会定期对国家级示范区的企业及技术人员和开展技术培训,并提供进口国家或地区最新的食品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咨询服务。(欧志葵)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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