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重点县区矿山下严令,3年至少减20%


时间:2014-01-02





  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辽宁省将通过抬高准入门槛、加大整顿关闭力度、推进“五化”标准建设等措施,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到2015年底前,在实现重点县区矿山数量下降20%的基础上,超额完成关闭任务。

  据悉,该省将出台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从源头上把好矿山建设标准关,从而推动矿山企业联合重组,发挥大中型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对小型矿山的资源整合,逐步减少小型矿山数量。今后,该省不再审批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少于5年的尾矿库建设项目,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应优先采用一次性筑坝方式,对于新建地下矿山能够采用尾矿砂充填法的,一律不再批准新建尾矿库,淘汰和关闭无稳定矿山来源的选矿厂和尾矿库。

  同时,该省将对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进行综合治理,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矿山企业规模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钟烨)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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