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引导优势矿产向骨干企业聚集


作者:王新明    时间:2012-08-03





  本报讯 矿产资源丰富的贵州省全面推行矿业权市场准入制度,引导煤炭、磷矿、铝土矿等优势资源向优势、骨干企业聚集。


  记者从贵州省政府了解到,由于资源配置体制机制改革滞后,贵州省矿业经济集中度不高,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低,利用方式粗放,矿产资源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等问题突出,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


  据介绍,对尚未开发的矿区,贵州省将按照一个矿区一个项目主体的原则,依法配置给符合产业政策且达到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要求的项目,按照需求量配置储量。


  贵州省明确,对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未达到现行规模要求、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具备整合条件但不参加整合的矿山企业,不再配置新资源,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


  贵州省规定,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土地复垦制度,对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矿山企业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使受损矿山的生态环境得到治理和恢复。


  根据规划,到2015年,贵州省规模以上矿业增加值将达到2100亿元,矿产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不低于80%。


  贵州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126种矿产。其中,重晶石、稀土、磷矿、铝土矿、煤炭、金矿保有量分别为1亿吨、149.79万吨、26.98亿吨、5.76亿吨、590亿吨、263.95吨,分别位居全国第1、第2、第3、第4、第5和第11位。(王新明)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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