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陕西榆林检验检疫局获悉,榆林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榆林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培育自由生态原产地产品品牌,助推榆林外向型经济发展。这也是陕西省首个政府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要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为抓手,通过在农林牧产业、民俗文化产业领域大力推广,能源化工领域积极探索,实现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的要求,助推榆林产业升级、生态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还指出,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榆林局。领导小组重点加强对该项工作的宣传,加快产品培育;积极拓展生态原产地产品领域;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落实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优惠政策。(记者陈伟 通讯员郭宏)
转自: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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