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进“三海联动”构筑蓝色生态屏障


作者:李昕 金昶    时间:2015-12-17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提出,“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将大力推进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构筑坚实的海洋蓝色生态屏障。

《建议》提出,要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大力推进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打造覆盖长三角、辐射长江经济带、服务“一带一路”的港口经济圈,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大力整合全省海港资源,促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一体发展,加快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打造全球一流的现代化枢纽港和国际港航物流中心。大力发展湾区经济,统筹推进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瓯江口等湾区保护和开发,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打造陆海统筹发展的战略支点、港产城融合的战略基地和海洋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加强重要海岛开发和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积极发展港口物流、船舶制造、海洋旅游等产业。着力构建浙江渔业海外平台,不断做强远洋渔业。

《建议》要求,要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生态功能区布局。打造连接海洋经济区、都市区的生态廊道和开放合作通道。坚持陆海统筹,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计划,加大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力度,打造滨海生态走廊,构筑坚实的海洋蓝色生态屏障。

在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方面,《建议》强调,要高标准构建支撑都市经济、海洋经济、开放经济、美丽经济发展的四大交通走廊,形成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要加强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港区开发,加快建设疏港物流大通道,构建水陆、江海、海河、海铁等多式联运体系。

《建议》同时提出,浙江省要深入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近岸海域和重点海湾污染,加快东海渔场修复振兴,建设“海上粮仓”,实现海洋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沿海平原骨干排涝工程、流域系统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全省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和海洋河湖生态健康体系。(记者李昕金昶)

来源;中国海洋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