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林省质监局实施“四个引领”,大力促进该省民营经济发展,有效促进了产业优化升级。
实施品牌发展引领。为发挥品牌奖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导向功能,该局制定了《吉林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吉林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引导民营经济向专业化、精深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实施诚信引领。该局开发了质量诚信管理系统,落实企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报告发布、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引导民营企业提升质量信誉。连续两年组织1000余户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500余户企业签署产品质量承诺书、发布《吉林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连续3年召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闻发布会,公布产品质量信息2546条、行政处罚案件37件,倒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实施自愿性认证引领。搭建自愿性认证交流平台,发挥自愿性认证在提升产品质量、促进管理升级等方面的推动作用,该局通过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100家民营企业主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等各项自愿性认证。
实施创新发展引领。探索建立具有吉林地域特色的标准制修订体系,引导民营经济占领行业创新发展制高点。制定吉林省地方标准1076项,企业产品标准5700余项;开展锅炉节能标准化锅炉房评价活动,推荐两户国家级锅炉节能标准化锅炉房。累计获国家准创新贡献奖14项、省级64项。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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