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开展旅游服务行业诚信等级评定


时间:2015-10-12





近日,广西桂林市授予全市18家旅游企业首批“桂林市旅游服务行业消费诚信A级企业”称号并授牌。

随着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步伐的加快,切实提升桂林旅游服务市场诚信度和整体服务质量成为一项基础保障工作。通过开展旅游服务行业诚信等级评定,能进一步推进桂林诚信体系建设,同时鼓励和引导更多旅游服务企业在旅游服务行业过程中规范经营行为,起到诚信经营、诚信消费的示范作用,以带动旅游服务企业整体质量的提高。

据介绍,该市旅游服务行业诚信等级评定包括A、B、C、D四个等级。评定依据主要依据企业是否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是否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期限如实公示年度报告,是否获得过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信用类荣誉称号,在旅游管理部门是否有被降低资质等级或取消资质、被投诉等不良记录为标准。例如,两年内无任何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记录、在旅游管理部门无消费投诉等不良记录的被评为A级;两年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给予警告和3万元以下(含3万元)罚款记录,或在旅游管理部门有降低资质等级记录或旅游消费投诉记录的,被评为B级等。同时,消费诚信等级评定有效期限为两年,若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其诚信等级将被降级。

经过一年的严格申报、核实、审批,桂林金嗓子国旅、和顺国旅等18家旅游企业获得首批桂林市旅游服务行业消费诚信A级企业称号。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继续加强诚信建设,坚持诚信经营,共同提高全市消费服务质量。(蒙志欢 记者吴彬)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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