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2021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其中特别指出:完善能源供储销体系,切实稳定电力供应,力争全年投产煤电633万千瓦、新增新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加强重点地区重要矿产资源勘察,全面完成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制造业领域高耗能行业、火电行业现役机组、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技术改造。
《通知》称,将推进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优化升级,持续抓好创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工作。加快能源智慧化和绿色转型发展,推动扎鲁特至青州特高压配套风电基地、乌兰察布"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通辽"火风光储制研一体化"等项目建设。(李茂正)
转自: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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