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农牧厅获悉,2020年包头市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牧场达到456家,比上年同期增加52家,增长12.9%。其中,从事种植业138家、畜牧业178家、渔业11家、种养结合129家,从事种植业和种养结合的家庭农牧场占全市家庭农牧场比重为58.3%。
据悉,包头市已将相关信息填报到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实现了国家、自治区、市、旗(县、区)四级农业部门对家庭农牧场的动态精确化管理。其中,有63家家庭农牧场进入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进行了认证。有35家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150家被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为示范家庭农牧场。(记者袁溪)
转自: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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