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计划投入4000多万元保费补贴资金,在8个盟市13个旗县开展草原保险试点,试点区域草原面积达3797.88万亩。
此次草原保险试点区域涵盖了温性草甸草原、温性典型草原和温性荒漠化草原三个草原类型,保险责任为旱灾、火灾、病虫鼠害和沙尘暴灾害。初步确定草原保险试点时间为3年,之后将稳步推广,有计划、分步骤地实现草原保险在全区落地,力争实现“生态向好、草原得保护、牧民得实惠”的工作目标,探索建立保护草原生态、防范草原灾害、促进灾后恢复的保险保障体系。
为破解草原保险试点开局难题,自治区林草局协调个别有条件的旗县和保险机构进行了先行先试。2020年10月,全国首个财政保费补贴型天然草原保险试点项目落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该旗获各琦苏木巴拉乌拉嘎查70余户牧民的100余万亩草原得到了草原旱灾、病虫鼠害、沙尘暴和火灾保险等风险保障服务。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也进行了签约参保。(记者 霍晓庆)
转自: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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