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环资领域争取资金指南》(以下简称“《争取资金指南》”),指导盟市、旗县做好项目储备,用好政府投资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助力自治区经济“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争取资金指南》梳理了十个重点资金支持领域相关政策,分别从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园区循环化改造资金、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资金、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地市督查激励资金、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资金、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资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资金和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资金等方面,逐项明确了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申报程序以及注意事项。
《争取资金指南》配套制定了争取资金操作表,从国家规定要求层面和盟市、旗县准备层面以及项目争取层面,详细为内蒙古环资领域资金争取工作明确方向和实施路径,方便盟市、旗县更好了解内蒙古环资领域可申请资金种类,有的放矢争取更多资金,更好发挥资金带动效益。
全区各级环资部门将以《争取资金指南》和争取资金操作表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提前谋划水平,加强项目储备管理,积极与有关部门衔接沟通,持续抓好项目实施,确保国家项目资金用到实处,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促进经济稳增长作用。
转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