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坚持“三强化”和“三必须”扎实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09-13





近年来,为破解农村养老服务难题,乌兰察布市强化顶层设计、深化改革创新、统筹整合资源、科学合理布局,在全国创新建设“互助幸福院”,实行“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社区服务、互助养老”模式。同时,以做优做强“乌兰幸福院”这一特色品牌为导向,全市积极建设以县级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乡级养老服务中心为辐射、村级养老服务站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通过“三强化”、“三必须”,扎实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


  “三强化”助力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在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过程中,乌兰察布市统筹整合多方资源,建立健全平台建设、资金保障、功能发挥等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强化资源整合,明确“平台往哪里建”。一是建强县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现有中心敬老院,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增加为老服务设施,扩充管理服务人员,拓展机构职能职责,将敬老院转型升级为集中供养、行业指导、信息服务、技能培训、能力评估、宣传普及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枢纽平台。二是建好乡级养老服务中心。利用基础设施较好的互助幸福院,增设老年食堂、医务室、特困人员宿舍、浴室、洗衣房、智能信息平台等服务设施,融入党群服务功能,为幸福院及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购、助娱为主的“六助”养老服务。乡级养老服务中心成为连接县、村两级养老服务的桥梁纽带。三是建实村级养老服务站。依托村“两委”办公场所、村幸福院、学校等闲置用房,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服务、有经费的标准,通过政府、村“两委”、家庭、社会四方发力,推广邻里互助、志愿帮扶的互助养老模式,为农村老年人就近集中提供“六助”和精神慰藉养老服务,满足不离乡、不离土的养老需求,打通三级服务网络“神经末梢”,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前沿阵地。


  强化资金整合,破解“资金从哪里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互助幸福院维修改造为引领,统筹各方资金用于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一是整合福彩公益金、政府债券、危房改造、乡村振兴、京蒙帮扶等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二是为更好地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分散投资、重复投资问题,放大政策投放的经济、社会、生态等多重效益,将乡村振兴部门水冲厕所改造、住建部门清洁能源供暖改造等项目与互助幸福院维修改造有机结合,将资源集中到互助幸福院实施,用“小资金”办好民生这件“大事情”。


  强化制度模式,找准“管理向哪里抓”。通过“四个一”方式,确保养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制定一份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清单。市本级和11个旗县市区全部制定了符合工作实际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2项,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和服务标准等,便于不同年龄、不同类别的老年人按需选择。二是完善一套高效能的管理办法。制定《乌兰察布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运行办法》,明确三级养老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等,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三是搭建一个高标准的智慧养老平台。建成市、县、乡、村联动的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需求方可通过平台查询养老服务政策和服务资源;服务供给方可通过收集、分析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提供精准服务;政府管理方可实时查看机构运行和日常情况,做到综合监管。目前,该平台整合各类养老服务企业及组织150余家,录入人员、机构、服务记录等有效数据50余万条,累计服务农村老年人1800余人次。四是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养老服务队伍。县、乡两级养老服务中心逐步推行法人统一管理,足额配备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村级养老服务站由村干部兼职或通过公益性岗位配备管理服务人员。为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全市通过举办养老服务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等方式,累计培训农村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540人次。


  “三必须”助推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


  乌兰察布市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工作,是集中多方资源为群众办实事的有效实践,为内蒙古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


  必须坚持高位推进、规划先行。一是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对“加快互助幸福院配套设施改造”进行重点部署,“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写入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并列入为民办实事清单。二是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互助幸福院维修改造实施意见》、《互助幸福院维修改造标准指引》等文件,形成了一批管当前、利长远的制度成果。三是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将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作为重点工程,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并召开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一是始终按照“保基本、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在建设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过程中,坚持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实行分类提升,不搞“一刀切”。在实施前,认真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广泛征求老年人意见和建议,最大程度掌握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在实施时,依托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建升级和功能拓展,将主要精力和资源集中到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和为困难老年人办实事上。在实施后,定期开展综合监管和服务回访,不断优化完善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娱等服务细节。二是深入总结察哈尔右翼前旗、化德县试点地区经验做法,确立了“三改三修”建中心(站)、“五化”同步强服务的发展战略:“三改三修”即稳步推进幸福院水厕改造、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适老化设施改造,大力实施幸福院修院落、修道路、修环境;“五化”即实现服务区域化、管理一体化、运营社会化、助老数字化、医食普及化。目前,乌兰察布市完成幸福院改造29处,适老化改造4125户,建成县级养老服务中心5个、乡级养老服务中心29个、村级养老服务站169个。


  必须坚持广泛参与、合力推动。在落实政府责任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一方面,对具备社会运行条件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运作、保障基本+适度超前、公益定位+市场经营”的一体化管理服务格局。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农村养老事业,动员爱心企业在养老服务中心共建爱心积分超市,通过积极开展慈善捐赠、常态化进行探访慰问等形式回馈社会,践行公益使命。同时,开展“十大孝心”评比表彰活动,鼓励子女为父母办理“孝心卡”,倡导子女尽孝尽责,传承中华民族孝文化,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转自: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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