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烟草:宣贯“1+N” 普法效果佳


时间:2022-04-27





为做好“八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履行烟草专卖职能,河南淮滨烟草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思路,丰富内容,延伸触角,突出“服务+推动”,让普法宣传“广起来”“活起来”“火起来”。

从线下走到线上,拓宽普法“新阵地”

“以丈夫名义办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能否申请变更为妻子的?……经营者在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过程中,有哪些情形需要注意?”在辖区卷烟零售商户普法活动现场,淮滨烟草转发的市局普法微视频《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这些情形须注意》引起了商户们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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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你们的讲解,我们明白了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热烈的现场互动氛围,引得商户们纷纷点赞。


区别于传统“大水漫灌式”普法,淮滨烟草局探索形成“线上+线下”的“立体式”普法新模式。线上依托诚信互助小组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美篇、H5,将法律知识形象化、通俗化,实现“指尖”普法;线下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普法进商户”“普法进社区”专项宣讲等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法规宣传受众面。

从零售户走到消费者,扩大普法“宣传面”

“当购买到假烟时,我们应该怎么维权?”一名消费者问道。

“这个很好办,一是可以通过商户门店张贴的监督服务电话和烟草专卖稽查队联系,现场进行真假卷烟辨别;二是也可直接拨打‘12313’举报投诉。”

“真假烟能从外观上区分出来吗?”

“能!如何区分真假烟?假冒卷烟近来有哪些新动向?听我给大家一一解答。”“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淮滨县局专卖稽查人员杜建康向前来广场咨询的消费者进行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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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放心的辖区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淮滨烟草在乌龙大道拾美超市广场设立咨询服务点,利用宣传展板,将法律宣传具体化,形象化。着重开展真假鉴别的现场咨询活动,制作部分主销品牌的真、假对比样品,有针对性的开展讲解,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卷烟打假维权意识。

从学法到用法,提高法治“感染力”

最近金叶便利店的老板王钰遇到一件烦恼事。一辆停靠在她店门前的小汽车被楼上不知谁家高空抛物砸破了天窗,报案后找不到侵权实施人,最后得出的结果可能要由整座楼的住户共同承担补偿。钱虽不多,但大家心里都感到非常憋屈。

在一次和烟草专卖人员聊起此事时,稽查队副队长黄贺的一句话点醒了大家。“按照《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从这方面看车主方要求共同赔偿不为过,关键是大家得证明自己不是那个高空抛物人。你家商店门口不是装有电子监控吗,调出来看看不就清楚了吗。”

“对,对,你真是一言点醒梦中人。谢谢你,黄科长,没想到你对法律懂得那么多。”几位住家户和王钰拉住黄贺的手感激道。

“哪里哪里,王老板,这不是单位前段时间组织学习了《民法典》,就讲到了高空抛物这个案例。这不,今天我们也带来《民法典》及相关宣传资料,你的权利和义务都能从中找到答案,大家一定要好好看一看、学一学,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哎呀,那太感谢你们了,我一定会好好学,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就是要维护每一名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今后我要在争做守法公民的同时,更要当好一名合格的诚信守法经营者。”王钰坚定的说道。


“下一步,我们将普法宣传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融合,聚焦群众所需所盼,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社会环境。”淮滨县局主要负责人李勇如是说。(陶治国)

转自:中企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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