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缙云县烟草专卖局:“未“你守护 从织密电子烟监管“防护网“ 开始


时间:2022-04-28





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监管办法》;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电子烟》国家标准,缙云县烟草专卖局作为电子烟的监管部门,在逐条学习、深入解读政策新规的同时,结合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开展系列活动,共同织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防护网”。

“远离电子烟课堂”进校园  护苗健康成长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表明:电子烟的气雾含有尼古丁等有毒物质,吸食电子烟不仅不是戒烟手段,而且对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和学习成长期的青少年危害尤其大……”课堂上缙云县烟草工作人员就同学们关注的什么是电子烟、电子烟是不是烟以及电子烟有哪些危害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

针对许多青少年对电子烟的认知存在误区,容易受好奇心的驱使购买吸食电子烟,追求炫酷迷上电子烟等问题,缙云县烟草专卖局组织人员前往缙云县大源镇大源小学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教育,采取播放PPT、短视频、科普漫画等多形式向中小学生讲解吸食电子烟对身心健康的危害,普及“上头电子烟”防范知识,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及识别、抵制电子烟的意识和能力。

此外,缙云县烟草专卖局还向老师、学生和学校周边群众发放了宣传册和监督举报电话,鼓励更多人关注电子烟对未成年人人的危害并加强监督,凝聚起协同监管的合力。


图为:缙云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为学生们解读电子烟相关知识 (胡俊杰  摄)

“解读电子烟政策“强宣传  规范经营行为

“您好,请把店里的电子烟进货、销售台帐以及消费者身份核验登记表提供一下。。。”。在缙云县一家经营电子烟的商店内,工作人员正在对电子烟销售开展检查。

缙云县烟草专卖局做好常规检查的同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的解读和宣传上,悉心告知过渡期限、解答过渡期内的相关要求以及如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问题,回应广大电子烟经营主体关切,同时引导广大经营主体诚实守信,履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对辖区过渡期内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和存量电子烟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范围的电子烟经营户,通过典型案件分享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罗列查处涉电子烟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措施、提示新设扩建经营风险等形式积极引导其主动退出经营。


图为:缙云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为电子烟经营者解读相关政策规定(郑思源  摄)

“整治电子烟销售”遏乱象   共筑守护屏障

“老板,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也希望您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主动下架电子烟,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检查组的工作人员对校园周边的一个电子烟经营主体如是说道。

前期缙云县烟草专卖局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进行再摸排统计,按距离标准登记清理名单和劝退名单;对游乐场、少年宫等未成年人聚集区域重点检查是否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子烟、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有无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

再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敦促、劝导、联合约谈、联合执法等手段开展清理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校园周边违规销售电子烟、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子烟、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狠刹电子烟市场销售乱象。


图为:缙云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市监、公安两部门对学校周边商铺展开检查(纪宇晟  摄)

通过前期的联合整治,辖区内的电子烟销售秩序更加规范,同时也看到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并非一日功、一蹴而就,下一步缙云县烟草专卖局将持续做好电子烟经营主体的业务指导和政务服务,持续强化部门联动,深化综合治理,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缙云县烟草专卖局  王颖  纪宇晟)

转自:中企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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