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叶县:履行法定职责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2-05-07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我们怎么知道买烟的人是不是未成年人?”,“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在市场巡查工作中,市场监管人员耐心向商户进行宣传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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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落实控烟履约责任,同时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我们在线上通过诚信互助小组微信群推送等形式开展宣传,在线下开展常态化走访,查验醒目位置摆放警示牌情况,在全社会凝聚保护未成年人共识。”专卖科长韩亚伟说。


“你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月底就要到期了,由于你门店的距离在昆阳中学100米范围内,根据新修订的《叶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在中小学校100米范围内,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所以你的许可证有效期就不能再延续了。”城区市场监管员对学校周边将要到期商户进行宣传。

在许可证管理工作中,叶县烟草专卖局严格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严把商户准入关,杜绝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零售户设置。同时,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原先设置的零售户逐户走访,积极劝导迁移经营,到期的不再延续,确保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危害。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向未成年销售卷烟,由烟草专卖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在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中,稽查员向商户进行深入宣传。

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文具店、食杂店是监管工作中的难点,存在商户向学生暗卖卷烟的很大隐患。为此,叶县烟草专卖局强化部门联合协作,主动协同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充分运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打击向未成年人售卖“散支烟”“电子烟”等违法行为,保持校园周边卷烟销售管控的高压态势。


“针对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嫌疑的商户,我们将其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的行为,我们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持‘零容忍’,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不定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用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县公司专卖副局长刘洪亮说到。(叶县烟草公司 王宏)

转自:中企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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