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雨花:“四则运算”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


时间:2022-05-12





“老板您好,我是长沙市雨花区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这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警示标识和法律法规,请您认真学习并粘贴在店铺显眼位置,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视频号了解相关政策文件和活动。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希望您与我们一起守护未成年人成长。”雨花区局专卖市管员刘建说道。

今年以来,长沙市雨花区街头小巷各个门店随处可见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身影。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雨花区局巧用“四则运算”法拓宽宣传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市场监管,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在宣传教育上做 “加法”

为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雨花区局在宣传教育上做“加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微信、视频公众号等为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12313”举报电话,开展“拒绝烟侵害 普法进校园”宣讲活动,利用图文展板、现场授课、互动问答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向广大师生讲解烟的危害,构建“守护成长”家庭、学校、社会三道屏障。


开展“拒绝烟侵害 普法进校园”宣讲活动

 在存量网点上做“减法”

“尊敬的雨花区烟草专卖局领导:我是**中学的教导处主任,最近我校多次发现学生吸食卷烟,部分学生屡教不改,他们甚至把电子烟戴在胸前、放在口袋,把吸食电子烟当作一种时尚。我校希望得到贵部门的支持,着力遏制错误的苗头,保护一方校园净土”

......

接到学校诉求后,雨花区局迅速行动,在存量网点上做“减法”。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销售网点进行深度摸排登记,并联合市监局依法取缔一批无证经营场所,合理合法劝导存量销售网点,配合歇业、注销、撤回、换址经营等综合性手段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护航无烟美好校园。


与检察院、市监局、公安局联合进校园开展调研

在市场监管上做“除法”

针对有关未成年人举报投诉日渐增长趋势,雨花区局在市场监管上做“除法”。一方面畅通举报监管渠道,高度重视每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举报投诉,另一方面通过“明查+暗访”、“日常+突击”等检查方式,重点打击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严格落实许可证延续管理有关规定,督促辖区零售户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核验规定,并严查辖区内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

“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儿子都没法这么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前怎么批评教育他都不听,有了这次事件后他知道事态的严重了!”今年3月,雨花区局接12345平台举报,查实一起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并对未成年人开展细致教育。


作出第一份“向未成年人售烟”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协同执法上做“乘法”

“刘检察官您好,请问你们近期有没有什么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活动?”,“张队,上周我们起草的联合执法行动方案你们部门有没有什么修改意见?”,“谭所,这里有一起关于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投诉,想请你们跟我们一起去检查下!”。

为深化未成年人保护,雨花区局在协同执法上做“乘法”。联合区市监局、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紧盯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等违法行为,形成打击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的工作合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重而道远。下阶段,我们将切实提升市场治理能力,并持续强化与职能单位联合协作,合力共为,齐抓共管,扎实开展保护未成年人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晴朗天空。”雨花区局主要负责人如是说。(长沙雨花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专卖监督管理股  易亦芳)

转自:华夏博览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