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伴美好生活,每天点一‘典’。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让法律法规知识渗透到日常工作中,融入到群众生活中,义乌烟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推进五月“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组建“香溢”志愿者普法小分队,将与群众生活、经营相关的法律小知识通过“直播间互动+面对面解读”等方式,灌输到群众的疑难处、心坎里,用心呵护美好生活,进一步营造崇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民法“直播间”,‘典’击热点“涨知识”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零售户朋友们大家好!我们是义乌烟草的小俞与小锋,今天我们围绕大家日常经营生活中关心的租赁合同、生产经营场所的安保责任、产品责任、消费者权益等内容,以案说法,对照《民法典》进行互动解读和在线竞答。” 5月15日的普法直播间内,主播小俞与小锋在镜头前热情地与大家打着招呼。

图为义乌烟草普法志愿者在直播间向零售户宣传《民法典》
在直播中,零售户楼素仙与主播弹幕互动:“我小店开了二十多年,一直坚持诚信经营。我比较关心在‘产品责任’的认定上,法条上有哪些与我们经营者相关的规定?”主播小俞:“您这个问题涉及到民法典好几条规定。其中‘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互动竞答环节,零售户刷着弹幕积极响应,主播就租赁合同的期限、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类型等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与零售户进行情景式互动和在线问答。通过一问一答、一来一往,以案说法,把《民法典》的应用对照到经营生活场景之中,让《民法典》这一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守护群众们的美好生活。
民法“面对面”,“典”亮生活“接地气”
“冯大爷,根据《民法典》第33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5月12日,窗外下着细雨,但义乌神坛村的“香溢红色驿站”小店却分外热闹,“《民法典》进乡村”的一场普法课就安排在零售户冯小花的店内。十几位村民相约在驿站,义乌烟草“香溢”志愿者就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当地村民进行了重点解读与宣传。通过“面对面”交流,普法志愿者还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遗产继承,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对照《民法典》进行了逐条逐句耐心细致的解答,让村民在思想和行动上转变为“手中有典,心中有法”,自觉维护《民法典》权威。

图为义乌烟草普法志愿者向村民宣传讲解《民法典》
5月16日,初夏的阳光沐浴在公园里、养老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香溢”志愿者组成流动的普法宣传小分队,2人一组深入社区和农村,围绕遵守村规民约、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老年人保健品虚假宣传、电信诈骗等社会关注点,通过发放普法漫画、一对一咨询答疑等方式,将《民法典》送到群众身边、深入群众心中。

图为义乌烟草普法志愿者在公园内向老人宣传讲解《民法典》
5月份以来,义乌烟草组织“香溢”志愿者普法小分队,走近社区、面向农村,针对零售户、村民、环卫工人、外来务工人员、老人等不同群体广泛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20余场次。普法志愿者们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群众树立遇事找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通过普法宣传常态化,确保普法领域广、内容深,切实提升普法工作质效,为助力乡村振兴、共创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转自: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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