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德清县: 多维度普法宣贯 用心守护“未”来


时间:2022-05-24





2022年5月1日起,《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同时今年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的第二年。基于电子烟经营这一新事物、新业态,综合电子烟监管职能与未成年人保护义务,近期以来,浙江省德清县烟草专卖局积极回应民生关切,进一步深入开展电子烟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用心守护“未”来。

送法进校 科普宣传入人心

“今天学习了‘上头’电子烟的相关内容,真是涨知识啦,这种电子烟的毒性居然这么大,以后一定要远离电子烟。”听完德清县烟草专卖局的校园普法课堂后,该县职业中等专科学校学生李同学说。


图为德清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校园普法课堂上向学生们发放电子烟危害宣传单。

针对近两年社会重点关注的中学生吸食电子烟问题,德清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该县职业中等专科学校,通过现场问答形式,就《电子烟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内容与学生们开展深度交流,进一步明确“禁止中小学生吸食电子烟”这一立法主旨。并结合2021年本土侦办的首起“上头”电子烟案件与央视报道的若干现实案例,向学生们重点阐释什么是“上头”电子烟、为什么会上头及“上头”电子烟的危害性等相关知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不要被其表象所迷惑,更不要轻易尝试吸食,全力引导学生们养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

普法进店 联合协作促规范    

5月1日起,《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全面跟进法律法规对外宣贯,进一步将电子烟市场主体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湖州市德清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全县37户电子烟实体经营户开展联合普法活动。一方面,重点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内容,进一步重申各类市场主体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并正确履行警示标志张贴、身份证核验等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剖析讲解同地区兄弟单位及全省其它地区单位查获的电子烟违法案件,进一步明确传递强监管信号,提示各类市场主体若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须相应承担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不利法律后果,全力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图为德清县烟草专卖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联合普法活动中检查电子烟市场主体的终端销售记录。

内部宣贯 提升本领强监管

“之前,大家只知道电子烟监管职责正式归属烟草专卖监管部门,但具体管什么、具体怎么管,我们心里都不是很有底,通过这几次电子烟法律法规培训,为我们很好地指明了下一步工作方向、工作重点!”德清县烟草专卖局一名市场管理员开心地表示到。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克服“本领恐慌”心理,该局坚持眼睛向内,积极修炼监管内功。锚定线上、线下两个阵地,进一步全面提升电子烟监管能力与水平,持续抓紧抓实内部学习宣贯工作。先后多次组织全体专卖人员认真学习《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浙江省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要求精准掌握具体条款内容与政策规定,充分领会电子烟立法的主旨要义与精神实质,力求做到心中有术、有的放矢,依法正确履行电子烟监管职责。

接下来,德清县烟草专卖局将持续锚定内外两个维度,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与市场监管、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凝聚强大监管合力,共同用心用情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黄镇)

转自: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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