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为学生们送来这么一场深有意义的普法活动,有你们来宣传‘敲钟’,学生们以抽电子烟为时髦的歪风应该能‘刹车急停’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校团委副书记对东兰县烟草专卖局组织的“护苗行动”不吝夸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法修订施行一周年之际,东兰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县高级中学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护苗行动”,以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为即将成年的少年们扭好成长的“第一粒扣子”。
教办谈法,达成共识
“让未成年人远离烟侵害,不仅要靠执法部门堵住违法销售渠道,更要靠各方努力让学生们对烟草产品有更深入的认识。” 经过谈法论法的深入交流后,东兰县高级中学校长罗猛对此次“护苗行动”给予了高度认可。
为充分凝聚普法合力,推进法制宣传成效,东兰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与学校管理人员共同梳理《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电子烟管理办法》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涉烟法律知识,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单页和海报,找准校园禁烟难点盲点“靶向发力”。
教师学生共监督、溯源管理齐发力、家长商户同参与,一项项常态化监管机制不断明确和落实,让学校、家庭、商户共同筑成未成年人免受烟(电子烟)侵害的社会屏障。

图为:东兰烟草工作人员(右)与校领导(左)进行活动交流 (韦港冬 摄)
广场普法,明理正风
“别让电子烟的‘甜言蜜语’害了你。”
校园广场上,烟草工作人员向学生们介绍电子烟危害。他们结合学生们思维活跃、好奇心重的特点,积极与学生们开展交流互动。通过知识问答和案例讲解,学生们纷纷表示自己认识到电子烟的危害,以后不仅会远离电子烟,还会劝导家人和同学们戒吸电子烟。

图为:东兰烟草工作人员(右一)在校园广场开展现场普法活动 (韦伟函 摄)
课堂释法,互动答疑
“以上种种新型烟草制品不应该是未成年人的选择。” 东兰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语重心长地说道。
晚自习期间,东兰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高二、高三各班开展课堂释法活动。工作人员为学生们科普了新型烟草制品的种类与危害,通过寓教于乐的有奖竞猜活动,学生们兴趣高涨地与工作人员进行互动。在班主任的引导下,学生们还运用辩证思维去讨论分析家人有吸烟行为的“得与失”。
讨论中,工作人员与班主任共同正确引导学生们树立抵制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意识,明确自我保护底线。

图为:东兰烟草工作人员开展课堂释法活动 (华柳 摄)
进店执法,撑伞护苗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电子烟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老板要注意了解是否有未成年人前来购买卷烟。”东兰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对电子烟经营户说道。
近期,东兰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通过全面进店检查,落实电子烟经营店全覆盖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标语的规范要求,鼓励经营者坚决抵制和积极举报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网络销售电子烟、制售涉毒“上头电子烟”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至今,烟草、市监两部门已对辖区10家电子烟经营户进行全覆盖检查,并组织专人负责对接联系电子烟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以常态化沟通的形式不断强化电子烟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和举报违法行为的意识,共筑强而有力的监管之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图为:烟草、市监两部门联合开展辖区电子烟经营户专项检查行动 (陈志阳 摄)
(陈志阳、华柳)
转自:环球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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