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民”之所需“法”入人心“典”亮生活


时间:2022-05-26





“下雨天,一位老年消费者在超市里购物,因为店内的地板砖上沾了不少雨水,而这位顾客一不小心摔了一跤后,竟然造成了骨折,最终在医院花了一千多元钱,摔伤的顾客要求店主赔偿。大家觉得这合乎情理吗?”开封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把这个案例分享到诚信互助小组微信群后,引来了不少零售商户的互动。

“又不是我的责任,为什么要赔偿?”有零售商户留言道。

“根据《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这是近期开封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法制员张璐在开展线上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时,对一名零售商户提出的问题作出了详细解答。

“这个店主的教训,可是给我们同业者敲响了警钟:经营细节莫忽视,店内安全要重视!” 诚信互助小组微信群中响应道。

5月,随着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的到来,开封市城区烟草专卖局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一系列真招新招实招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宣传队伍”建起来。充分利用单位现有人才资源,组建一支较为专业的宣传队伍。由法制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法学专业人才、新媒体专业人才等组成民法典宣传队,利用“线上”平台传播快、信息量大、受众面广的特点,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零售户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将易懂易学易记、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成法律知识点进行宣传,以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的普法形式,引导群众由“感动”到“行动”,有效提升《民法典》宣传力度,推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直抵人心、取得实效。


“法治大餐”送上门。在开封市黄河大道北段佳文便利店门前,开封市城区烟草专卖局以零售客户诚信互助小组会议为契机,开展了一场《民法典》宣讲活动。本场活动宣讲人王超文,对《民法典》进行了既精准又生动的解读,赢得了阵阵热烈掌声。他不仅向10多名卷烟零售户介绍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法律框架,还针对民法典中与生活紧密联系的内容,结合事例进行解说,让大家坐得住、听得懂、记得牢、有收获。


“志愿服务”贴民心。“太感谢了,《民法典》还真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自5月份以来,开封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党支部发动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将民法典宣传到群众生活的角角落落。一个个红马甲,一张张宣传单,一次次互动交流,大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带领居民一起学习《民法典》,大家纷纷表示:“你们的宣传形式独具一格,很富有动感和新鲜的元素,在欣赏的同时又能得到明确的普法信息。”

从线下到线上,从“纸上”到生活,开封市城区烟草专卖局以更加丰富的活动形式营造“民法典宣传月”良好氛围,共同“点亮”美好生活。(撰稿人:王轩)

转自: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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