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或“公司”)于2018年10 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或 “控股股东”)提交的《关于为公司管理层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自愿提供保证的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

《说明书》称,凡公司员工在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净买入阳光城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若在约定期限增持股票产生亏损,公司控股股东自愿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偿;股票增值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控股股东积极响应 自有资金保证员工利益
控股方面表示,本次自愿针对员工增持公司股票做出保证,是基于对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管理体系、团队实力及企业文化的坚定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克尔瑞数据显示,2018年1-9月阳光城销售额1085亿元,其中权益销售金额约922.3亿元,位居行业TOP15水平。与此同时,阳光城预计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4.54亿元-17.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185%;基本每股收益为0.63元-0.4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0%-193%。
信心源自品质布局 千亿大关后的可持续增长
公告背后,阳光城在经营业绩、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管理体系、团队实力及企业文化方面的全面均好,令控股股东在迈过千亿大关后更加信心十足。
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增长中的阳光城,还将能为公司带来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产品品质提到了与规模扩张同样的战略高度。9月底的阳光城内部月度会议上,公司发布《绿色智慧家白皮书》,推出中国首个健康智慧住宅产品标准及实施体系,呼应其在去年制定的“规模上台阶,品质树标杆”战略,并对标杆品质的落地做成了具体布局。
在团队及企业文化方面,阳光城经营管理层已在多个场合提出了与员工共享企业成长红利的规划。除此次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增持,并以控股股东自有资金提供保证外,阳光城曾在年报中明确提出“员工激励”,促使员工与公司形成双赢共同体,在企业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与员工共享这一发展红利。
转自: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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