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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近年价格垄断大案:三年开7张罚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宣布,对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的12家日本企业罚款约12.4亿元。这是迄今为止我国罚款额最大的一起反垄断案。以下是近年来我国调查、处理的价格垄断大案:

 

  2014年5月29日,发展改革委通报,因操纵镜片销售价格,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7家眼镜镜片生产企业违反反垄断法,共计被罚款1900多万元。

 

  2013年8月12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因组织部分金店垄断黄、铂金饰品价格,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5家金店因垄断价格被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

 

  2013年8月7日,发展改革委对广州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出总计近6.7亿元的罚单。该案是典型的纵向垄断案,涉案乳粉企业均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行为。

 

  2013年2月22日,茅台和五粮液公司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分别被贵州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依法处以2.47亿元、2.02亿元的罚款。

 

  2013年1月4日,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因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给予其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总金额约3.53亿元。这是我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实施价格垄断处罚。

 

  2011年11月14日,发展改革委宣布,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非法控制抗高血压药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被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逾700万元。

 

  此外,2011年开始,发展改革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开展调查。两家企业于当年年底分别向发展改革委提交中止调查申请,承诺进行整改。发展改革委今年2月19日发布消息称,正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两公司是否完全履行整改承诺、相关整改措施是否消除涉嫌垄断行为后果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根据评估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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